关于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3〕16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推荐的示范市县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拟确定第二批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建设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设区城市

萍乡市、鹰潭市、抚州市

二、县级城市

瑞昌市

三、县城

定南县、金溪县、峡江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电子邮箱:rchrjy3165@163.com

联系电话:0791-86253307

讯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330006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