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按照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监管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推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范围
各市、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三、检查内容
(一)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监管情况。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树木移植、砍伐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二)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理情况。2021年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绿地系统规划修编情况,城市植树增绿工作开展情况,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主管部门落实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城镇古树名木移植及事中事后监管情况,2021年古树名木对下补助项目进展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各市全面自查(2021年7月5日前)。各地组织所辖县(市、区)按照检查内容完成自查工作。7月10日前将自查组织实施情况、自查结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安排等,形成正式报告报送省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二)省级抽查(2021年9月30日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住建、城管、行政审批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本地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各地主管部门报送1名工作联络员(姓名、单位及职务、电话),配合省级做好抽查工作。
(二)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三)严明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不得超规格接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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