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厅属有关单位、省属有关高等院校及单位:

  为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科研项目按申报方向申报,要求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在申报方向范围内。申报方向包括支撑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高品质的绿色建筑、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治理和绿色生活等的技术供给(见附件1)。科研成果在本行业、本领域科学研究中应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实用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较好的推广前景,对提升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含量能起到较大推进作用。自省厅下达计划起,项目2年内能够结题。

  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能范围内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单位及负责人。申报单位应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员,确保其在职期间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有两名外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见附件2)。对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仍未结题的项目,其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该计划项目为指导性项目,无资金补助。

  二、申报程序

  各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厅属有关单位和省属有关高校及单位可直接申报。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正式公函)、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第一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均需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16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邮箱hbszjtkjc@163.com。《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办业务-资料下载栏”下载。 

  联系人:胡锦程

  联系方式:0311-87904504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2.科研项目专家推荐表

  3.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1.科研项目重点支持方向.docx
2.科研项目专家推荐表.docx
3.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