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2021年度第二批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和小区的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办法(试行)〉和〈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我厅组织专家复核,拟授予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等217家单位(附件1)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钱江候潮府小区等353个小区(附件2)为浙江省节水型小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我厅城建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26日

联系电话:0571-81050823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

邮  编:310012

附件:

1.附件1 2021年度第二批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公示名单.docx

2.附件2 2021年度第二批浙江省节水型小区公示名单.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