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1)规划组织单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规划范围:覆盖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3)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2021-2025年,规划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目标:通过全面科学规划,合理优化配置,对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处置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全过程进行系统 规划设计,并提出技术成熟、成本可控和绩效最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迟滞技术,建立起一套符合海南省实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体系。
(5)主要规划内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规划(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规划、填埋场治理规划、宣传及管理体系规划)、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环卫行业现代化规划。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发表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至规划组织单位邮箱2443613669@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到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联系人:林毓。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
联系人:林毓
联系方式:0898-65373159;邮箱:2443613669@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墣锦环境工程(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004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898-68501460;peipei.wu@pujinhj.com
(六)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即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7日。
附件: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