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青海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青建工〔2022〕114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修订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建工〔2022〕34号),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附表14),形成了2021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已满,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一、信用评价结果

参加本次信用评价的省内造价咨询企业87家,省外进青企业150家。经评定,年度得分120分(含)以上的A级企业7家,其中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7家;90(含)-119分的B级企业230家,其中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80家、省外进青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50家。

二、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青建工〔2022〕34号)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单位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等级一般的单位,按规定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单位,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信用评价结果可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价专栏查询。同时评价结果将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