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青建科〔2019〕340号)精神,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完成对西宁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中心、西宁爱琴海购物公园(一期)等5个项目的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现将通过评价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樊娜 0971-6145947

附件:202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7日

附件:2020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