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
拍摄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期间发现,西宁市第一、第三、第五污水处理厂、西宁市污泥集中处置中心、甘河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均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根据《青海省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第一项任务第8条整改措施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2024年8月31日前组织各市(州)开展城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摸底,按照区域水环境质量要求,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项目拟建清单。 |
整改实施主体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整改目标 |
2024年底前,西宁市建成投运北川污水处理厂、湟乐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59.75万吨/日,基本解决城市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提升污泥处置能力,完善污泥末端处置措施,严格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泥安全规范处置。加快推进甘河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扩大中水使用范围,持续提升中水回用率。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州)开展城镇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摸底,按照区域水环境质量要求,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项目拟建清单。(2024年8月31日) 整改成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污水处理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青建城〔2024〕252号),要求各市(州)开展城镇现有污水处理能力摸底,按照区域水环境质量要求,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项目拟建清单。经核查,各地均已提出拟建项目计划,共有23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0.51亿元。 |
整改完成时间 |
2024年8月 |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