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37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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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1〕350号

民进广西区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三清三拆’提质增效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协办。经我厅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委提出“支持‘三清三拆’提质增效”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工作成效

2018年10月份,我区启动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以破解我区“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问题为导向,把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大力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底,共实施了5.43万个村庄基本整治。按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要求,全区要进一步推动开展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完成5.8万个村屯的基本整治,完成62个县(市、区)全域环境整治。全域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三清三拆”,引导村屯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成立村民理事会或相应的管理组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成立新乡贤理事会,不断优化基层治理。推动建立完善村民分片包干管护环境卫生以及公共器材、设施建设长效管护机制。

二、关于强化规划编制引领方面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区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国家2019年组织启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来,我区在全国较早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规程规范,为我区村庄规划编制、审查、纳入“一张图”实施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支撑。针对目前一些未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地区,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中,我们重点督促这些地区及时编制风貌改造设计文件,以统筹指导近期村庄改造建设工作。2020年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共组织对14个设区市的风貌管控图集及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邀请专家对方案提出建议。

三、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群众主体方面

坚持基层党组织引领及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按照“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开展工作,是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主要原则之一。各地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中,把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作为首要工作,全区90%以上的村庄组建了村民理事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94.3%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规民约,维护了村庄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环境卫生;多地组建新乡贤理事会,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通过基层党组织引导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找到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新抓手。目前自治区组织开展的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初期评估,已将在“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中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

四、关于选树典型做好推广方面

一是积极总结优秀典型。自开展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以来,各地涌现出大批的典型案例,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注重先进经验的总结,将崇左市江州区、桂林市阳朔县、玉林北流市、钦州市浦北县等多地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并编制成册印发给各地组织学习;2019年、2020年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玉林北流市召开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会,组织全区实地参观学习。2021年要求有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在年初完成改造试点建设,经系统总结经验后向全区推广。5月11日自治区在贵港市召开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初期评估总结暨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系统培训。2020年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举办全区基层技术骨干培训,对500名基层技术骨干以系统教学、实地参观指导等方式,组织学习各地先进经验做法与建设模式。三是系统推动全域环境整治。为推动“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村容村貌一张图”系统,摸清村庄风貌提升改造工作情况,并共享给各市、县(区)推动工作开展。按照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计划,全区将推动开展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完成5.8万个村屯的基本整治,完成62个县(市、区)全域环境整治,把“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逐步向面上拓展。

五、关于加大多渠道筹措资金力度方面

自治区以乡村风貌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乡村的投入力度。一是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广西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通过统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新增财力资金以及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贷款资金等渠道,累计投入约79.67亿元用于支持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建设,包括落实“三类村庄”建设资金37.38亿元;落实“两高”沿线农房风貌提升改造资金5.87亿元;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资金36.42亿元。二是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赋予市、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自主权,由市、县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统筹整合相关项目,以项目的统筹整合来带动市、县资金的统筹整合,从而解决市、县资金筹措难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同时各地拓展资金整合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工作,引导村民捐款或投工投劳,从各个层面保障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资金。三是积极引导政策性金融支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更好推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衷心感谢你委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