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3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引领,立足实际,研究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牵头处室:厅法制处、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其他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统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自治区实施方案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打开新阶段法治建设工作局面。(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三)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部署和推进;继续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实现述职、述廉、述法。(牵头处室:厅法制处、人教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四)优化部门职责体系。继续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调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牵头处室:厅人教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五)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牵头处室:厅工改办;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举措,调整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覆盖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办理要件和流程,推动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城通办,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跨市通办取得成效。(牵头处室:厅审批处、公积金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三、强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
(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治理能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立法进程,指导各设区市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立法。(牵头处室:厅城管监督局、城建处、科技处、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八)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程序管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管控。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法、信用惩戒管理等政策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责任处室: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承办处室(单位)、厅法制处)
(九)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0〕72号)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面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济合同等各项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和案件办理,从源头上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四、完善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持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创建标准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中队)试点,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一级执法和执法重心下移,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试行)》,健全城市管理执法考评体系,强化逐级监督指导。(牵头处室:厅城管监督局;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切实提升执法水平。(牵头处室:厅城管监督局、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五、建立多元化协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三)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履行答复和举证职责,严格执行复议决定。继续发挥层级监督指导职能,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要求。(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四)持续打好行业重点信访和涉稳问题矛盾化解攻坚战,做好信访案件合法性审核,防范法律风险。(牵头处室:厅信访办;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十五)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体学法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讲座、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形式,把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实践全过程。(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其他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成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其他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实施法律的部门和机构应承担普法的任务和责任。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作为我厅普法责任主体,要立足行业焦点,根据《2021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详见附件)要求,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专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处室:法制处、城管监督局、房产处、建管处、城建处、村镇处、厅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八)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活动,推动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征集遴选编撰典型执法、复议案例、执法文书、合法性性审查意见书等,搭建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附件:2021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附件
2021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 |
全厅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务会等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主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 |
开展专题学习、组织集中宣传、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
2021年12月31日 |
厅法制处 |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 |
全厅干部职工 |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厅学习动员会、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题学习活动。 |
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
2021年12月31日 |
厅机关党委 |
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执法人员 |
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确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到位。 |
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深入普法联系点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
2021年12月31日 |
厅城管监督局、法制处 |
结合民法典,大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
各市主管部门、社会公众 |
强化对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宣传贯彻,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效实施。 |
开展一次宣传贯彻活动 |
2021年12月31日 |
厅房产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建筑市场法律法规 |
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 |
通过以案释法活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农民工维权意识。 |
开展一次“法律进工地”活动 |
2021年12月31日 |
厅建管处 |
城镇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及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政策 |
社会公众 |
结合《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及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政策宣传贯彻活动。 |
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
2021年12月31日 |
厅城建处 |
乡村振兴相关法规政策宣传 |
扶贫联系点、农村风貌改造示范点等 |
结合乡村风貌改造工作,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贯彻活动。 |
开展一次“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 |
2021年12月31日 |
厅村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