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报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2日
为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导则(报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