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和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修改意见的函

 

编号:2021230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广西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促进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厅于2015年7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桂建管〔2015〕61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7月上线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系统)。自《办法》实施和动态系统上线以来,有效督促各施工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修订,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出了系列新要求,政府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不断转变,同时全区建筑施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办法》实施条件和环境受到一定限制,动态系统运行存在一定不足。为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最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工作,我厅拟对《办法》进行修订,并对动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向你们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对《办法》和动态系统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2021年12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意见建议Word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二、因动态系统近期出现未能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准确识别评价的问题,且原开发单位不再对系统进行维护,我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停使用该动态系统,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动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新的动态系统启用前,各施工企业在广西诚信综合评价系统所自动获取的“安全动态得分”均暂以满分计算。

联系人:潘长红;联系电话:0771-2260119;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