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09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编号:20220674

 

自治区民宗委: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098号建议“关于加大对百色市凌云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30周年纪念活动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经我厅与乃尚权代表联系,凌云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30周年纪念活动需要支持的项目中,涉及我厅的项目有2项,分别为凌云县城北垃圾中转站扩建项目和凌云县城市市政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关于“凌云县城北垃圾中转站扩建项目”情况。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桂财建〔2021〕148 号),要求我区所有新建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自治区财政将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分别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助标准可达到总投资的22%。对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小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与污水处理、供水、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打包,通过PPP模式组织实施。由于凌云县城北垃圾中转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不大,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建议凌云县将该项目与本县污水处理等有收益的其他市政设施项目打包采用PPP 模式建设。

二、关于“凌云县城市市政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我厅积极响应《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加大对新一轮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县庆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函》(桂民宗函〔2019〕3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2022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180万元,专项用于凌云县30周年纪念活动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该补助资金已于2022年初下达。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公共照明等方面,加大对凌云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凌云县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联系人:蒙文康;联系电话:226003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