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9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编号:20220713

 

桂林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98号建议“关于支持桂林推进城市更新的建议”的协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全力支持桂林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支持桂林市城市更新行动,共安排资金20.83亿元用于桂林市城市品质提升。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4.56亿元,城镇污水处理及黑臭水体治理资金4.61亿元,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1.48亿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0.18亿元。下一步,我厅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支持桂林市城市更新工作:

  1. 支持桂林市申报全国城市更新试点

2021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申报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广西有2个城市申报,桂林市未申报。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尚未开展新一轮申报工作,如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新一轮申报工作,我厅将积极支持并指导桂林市申报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二、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指导服务

(一)支持桂林市开展城市更新实践。2021年10月以来,我厅全程指导桂林市兴安县、永福县在全区率先启动城市更新项目融资,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获得政策性银行资金支持9.5亿元,为城市更新工作注入了金融活水。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政策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和服务好桂林市抢抓机遇,扩大在市本级以及相关县区的城市更新实践,对桂林市城市更新项目包装策划、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支持桂林市做好城市体检工作。2022年,我厅将为桂林市量身订做一套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指导桂林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为桂林市精准实施城市更新奠定基础。

(三)支持桂林市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我厅将指导桂林市制定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推动相关政策尽快出台。

联系人:袁庆德;联系电话:0771-226016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