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401号
韦树全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风貌提升。村庄风格一样、呆板,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不明显”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至今,我厅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区新建农房审批和建设管理;编制印发《全域推进“三清三拆”指导手册》、《广西农房特色风貌管控导则》等技术文件,全区14个设区市均已印发农房建设图集,有93个县(市、区)编制了本地区农房建设图集。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力度。一是指导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二是加大对全区农房管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引导各地按规划按图集建房,落实“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和村容村貌管控。三是指导各地完善农房建设图集,发布村庄环境整治优秀案例和负面清单,确保村庄改造建设融入山水自然,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力戒形式主义。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