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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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2〕380号    签发人:汪夏明

林珍等6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平南县安怀镇新益村白粉塘屯乡村风貌改造整屯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协办。经我厅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2018年9月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区累计完成13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5000个设施完善型村庄、3707个精品示范型村庄改造建设;形成了2000公里以上村容村貌连片示范带,全区村庄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整体改善。2021年,我厅统筹安排资金共计7092万元,用于支持平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有关工作机制已作调整,纳入以开展“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主要责任单位牵头负责。

下一步,我厅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结合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平南县安怀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力度。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平南县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二是指导平南县持续推进农房管控,严格实施“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和村容村貌管控。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平南县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