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更新海南省岩土工程(施工)专家库成员基本信息及增补新专家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海南省岩土工程(设计、施工)专家库的通知》(琼建质函〔2012〕323号),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信息更新的规定及为进一步充实海南省岩土工程(施工)专家队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 号),规范我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设计、施工方案论证及关键节点验收等工作,决定更新专家库专家基本信息并增补一批新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管理原则
专家管理坚持自愿、公开、规范及能进能出原则。专家任职期间不能发挥作用、履职表现不佳或不再符合专家条件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二、专家推荐范围
在我省(含省外驻琼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院校等单位任职,具有较丰富岩土工程施工、危险性评估或论证等专业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专家条件
(一)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专业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学习掌握本专业新法规、新规定、新标准和新规范。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能够对建筑边坡和深基坑设计、施工情况做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四)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或结构工程师、建造师等注册执业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和胜任应急工作要求,年龄70周岁以下。
四、申报与审核
(一)任期内专家:任期内专家需提交《专家推荐表》(附件1 )、相关证件、近3年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及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电子版。2021年后新入库专家如无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交资料。
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节点提交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
(二)增补专家:专家本人如实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与专家的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近3年相关继续教育及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报送协会,电子版资料发送协会邮箱。
工作业绩材料:近3年有代表性的建筑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荣誉奖励、发明、专利证书,近3年内参加或负责过不少于5项边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编制、施工管理或能证明本人解决危大工程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三)省建筑业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核验通过的专家资料报送省住建厅审批,经审核、遴选、公示等程序,由省住建厅发文公布专家名单。
五、资料要求
(一)纸质版:专家推荐表、相关证件、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A4纸格式装订一份;
(二)电子版:专家推荐表及信息汇总表(原表格式),相关证件、工作业绩等资料彩色扫描件(JPG或PDF格式)一份。
六、其他
资料受理:海南省建筑业协会
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俞彬 19907613100
王燕 65334066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3-2号中新大厦18楼
邮箱:hainanjianzhuye@163.com
附件1:海南省岩土工程(施工)专家推荐表
附件2:海南省岩土工程(施工)专家信息汇总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 10月 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省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