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津住建科〔2024〕21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房屋鉴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专委会”),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房屋鉴定工作提供智库支持。现公开征集鉴定专委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客观公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专业素质过硬。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者房屋施工、设计工作10年以上。在房屋安全鉴定相关领域发表过具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参与过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参与过大型项目或复杂安全鉴定任务者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胜任专委会的正常工作(知名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行业范围
高等院校、建筑设计院、大型施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
二、征集方式
(一)委员征集工作采取社会公开征集及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每家单位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申请人须填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房屋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申请人员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业绩材料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奖项证书,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材料。
三、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和制订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为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提供咨询、决策建议,对相关专业领域工作进行政策和技术指导;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
(三)承担相关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领域的技术论证、评审等工作。
(四)参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推荐时限与程序
(一)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4日。
(二)推荐材料PDF扫描件(盖章)和word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zjwfwglc@tj.gov.cn。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按照要求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通过对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确定委员推荐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3081232
附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房屋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